第10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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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慕笙和陆观洋之所以在双方还未结婚时就有感情,也是因为两家起初的根基都在南城。到陆观洋的爷爷升迁时,才举家迁往首都。也是在那个时候,慕家的生意渐渐做大,所谓背靠大树好乘凉,于是两家人都离开了南城。
  到了陆观洋的父亲这一代,小辈们分了家,作为弟弟的陆父下海做生意,哥哥则继续走政途,这才有了陆家这样庞大的家族利益团体。
  陆观洋对南城的记忆早已淡薄,五六岁的小孩子能知道些什么呢?陆长空就更谈不上有什么感情了,就像任何一个保持着回乡祭祖习惯的家庭一样,他只是跟着叔父们隔两三年回乡一次。
  后来,初中毕业那年,当他提出要去南城上高中时,陆观洋持绝对的不赞同态度。
  原因无他,将来他若想接手陆氏,在首都打好人脉是必须的,和世家子弟们交好的最佳时期就是在高中,而他竟然想走。
  可陆长空在这件事上表现出了毫不退让的坚持,重生后的他心智之坚定,根本没有什么能阻拦他的决心。陆观洋一气之下,断了他的经济来源,声明不会再管他的死活。
  从首都到南城,从安顿到开学,陆长空的确吃了不少苦头。但这一切跟遇到江呦呦的喜悦比起来,都不算什么。刚上初中的江呦呦,小小软软的,比二十岁时还要害羞不少,一见他就紧张地去抠书包带,让人特别想紧紧地抱住他,再也不要分离。
  那是甜蜜而痛苦的三年,陆长空心心念念,渴望到快要疯魔的人,夜夜躺在身边,可他却一点都不敢去碰,生怕下一秒,江呦呦就会醒过来,记起一切,然后一点点地碎裂。
  偏偏江呦呦自己毫无所觉,每天都高兴地跟在他身后,学长学长地叫,笑起来时弯着他月牙般的眼眸,叫人分不清这是梦境还是现实。
  “哎,爸又去上班了,怎么就没人给他评个劳模呢。”江呦呦收拾完碗碟,发愁地拧开了水龙头。
  陆长空握住他的手,拿擦手巾轻轻擦掉他手上的水珠,自己撩起袖子来洗碗,问:“待会儿是待在家里,还是出去转转?”
  “当然是出去转转!”高中毕业以后,江呦呦就只有假期能回来,陆长空也没什么时间陪他,顶多一起过个年,街上的气氛自然和平时不同。
  “我想回学校看看。”江呦呦笑得合不拢嘴,“长空,你知道吗,陈小满先前还跟我说来着,我的照片和简介被挂在学校的宣传栏上,变成知名校友了。”
  陆长空低头亲了亲他的鼻头,“是啊,你可比我知名得多了。”
  江呦呦掰着手指头算了算,离校庆还有三年,“我都变成知名校友了,到时候肯定会邀请我,让我捐钱的。我要给学校提建议,你比较有钱,让你多捐点。”
  “嗯,应该的。”单凭这学校让他和江呦呦重聚,捐多少他都愿意。
  和学生时代相比,从家到学校这段路早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前熟悉的早餐店大都倒闭或搬迁了,又来了新的一批做学生生意的餐馆。江呦呦看见有家以前的包子店还开着,怀念不已,就去买了两个来尝。
  “好吃!”他咬了一口,含糊地说:“你还记不记得,我忘记带作业,然后你……”
  他忘性大,绞尽脑汁写完的作业忘记放进书包里,不是什么奇事。但那天,他们的数学老师心情格外的差,当着全班的面把他训斥了一通,还要求他打电话让家长把作业送过来。
  江野忙着挣钱养家,江呦呦怎么可能忍心去打扰。他咬牙不肯,数学老师自己找出号码来打又没人接,气得直接一教鞭抽过去。江呦呦用手去挡,落下一道显眼的红痕。
  他被叫到教室外面罚站,孤零零的吹着冷风。
  陆长空的心思本来就不在学习上,基本上是每隔两节课就要到初中部去看一眼,谁知这回却见到江呦呦在罚站。
  手背上的红痕清晰可见,陆长空险些失控,站在江呦呦看不见的地方深呼吸好一会儿,才走过去安慰他,而且立刻跟班主任请假,回去帮他拿作业。
  到上午最后一节课前,陆长空把作业拿到教师办公室,不卑不亢地对数学老师说,江呦呦从小体弱,希望老师能顾及一下他的健康,不要体罚他。数学老师吹胡子瞪眼的,问他是高中部哪个班的学生,旁边有老师悄悄说,这人从入学起就是年级第一,是高中部教导主任的心头宝。
  于是数学老师也只能不痛不痒地说了几句,让江呦呦回教室上课。
  谁知吹久了冷风的江呦呦居然咳嗽了两声,陆长空不自觉地脸色一沉,以一种不容置喙的语气要求立刻把江呦呦带回家。鬼使神差的,数学老师为他的气势所迫,居然轻易就点了头。
  江呦呦只是有点着凉,肺部其实没事,可陆长空眉头一皱,如临大敌一般,一定要拉着他上医院去。
  “就是感冒,没必要去医院。”看病多费钱啊,他们家的人都很少看病。江呦呦坚决不肯,反倒看着校门口的包子铺挪不动步。他站了一上午,到现在还没吃东西,看着热气腾腾的大白包子,如果不让他吃,简直就是虐待。
  陆长空见他之后也没再咳嗽,无奈之下,只得带他进去吃包子。江呦呦双手捧着一个鲜肉包,吃得见牙不见眼,偏偏手背上那一抹红痕格外显眼。陆长空见不得他身上出现红色,就下意识地抬手捂住。
  江呦呦一愣,反握住他的手问:“怎么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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