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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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张是随意地把头发扎起来了,另一张没扎。
  林城步觉得自己的脸都不受控制了,笑得自己都觉得自己有点儿神经。
  很帅。
  元午其实是个很臭美的人,程度不亚于江承宇,而且永远都不落痕迹,像这种看上去很随意地把头发一抓扎起来,林城步觉得背地里这老男人不定练习了多少回。
  切!
  不过很帅,太帅了。
  他把扎小辫那张照片设成了桌面,然后回过去一条消息。
  -我的麒麟臂要发作了!
  -三思,小花花,你明天是自己去医院。
  林城步拿着手机笑了好一会儿。
  不过元午倒的确是说到做到,说不陪他去医院,还真就一点儿惊喜都没给他,连续三天都没鸟他。
  如果不是打电话过去的时候他还接了,林城步都以为他要再次失踪了。
  “你不陪我,我吊水都改下午了,早上起床都起不来,你到底忙什么啊?”林城步看着自己面前的药瓶子,“大叔不是我看不起你,就你现在有什么可忙的啊……”
  “管我呢,”元午说,“快忙完了。”
  “你不是去写小说了吧?”林城步突然问。
  “这又太看得起我了,”元午笑笑,“哪天应该上元申专栏看看去,有没有读者众筹追杀他的。”
  “那你什么时候能忙完?”林城步问。
  “我估计……明后天差不多了,忙不完我也不忙了,烦死。”元午说。
  能让元午忙得很烦的事儿,林城步没想出来,感觉按元午的性格,就没有他不烦的事儿,连调酒时间长点儿他都能不耐烦,当着一帮正在兴头上想让他再表演一会儿的客人也能瓶子往吧台上一放冷着脸转身就走。
  不过也就是这样,让他有种特别的吸引力,在他面前,没有任何人能有一点儿区别于他人的待遇,在林城步看来,这是另类魅力。
  每次想到这儿,林城步就会忍不住愉快地笑起来。
  看过来!
  走过路过的粉丝看这里!
  看我!
  我!
  我就是那个能让你们男神温柔对待还做饭陪打针的帅哥!不要羡慕!不要嫉妒!跟着我一起唱!
  这就是……爱——
  虽然每当想到这句都会控制不住地想到羊叫版,但林城步还是坚持默默地唱了三遍。
  元午说话还是靠谱的,说明后天就明后天。
  林城步一个人在医院吊水吊到第五天,正百无聊赖地玩着消消乐,一个人影晃到他跟前儿停下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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