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5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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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捏住她的如尖。
  滑腻,饱满。
  微微颤抖。
  他想要更多。
  他压向她,压她在身下,牛仔裤硌着她细嫩的皮肤,他释放出自己的野兽,循着花露,没入牡丹花心中。
  她还有话,闭了眼,挺着腰接纳他的滑入,才缓缓说:“噢噢噢,就是这种感觉,100个木村也不换!”
  他徐徐的进出,不着急,就为看她的样子,还能说什么傻里傻气的话。
  她一开始活泼,慢慢有了情欲,生出媚态,眉梢眼角都是春意,珠玉落盘的言语变成悠悠的喘息,他忍不住,稍稍使力,她的花露如涨潮般而来,他进出更快,她弱不胜力,抱着求他,楚楚可怜又娇艳如花,这一次跟之前几次又有不同,他觉得命都可以不要了,全给了她,俩人足足又折腾了一个多小时,他原本凌晨四点该出现在片场,结果五点半才从酒店离开,离开时她又睡熟了,才不过他进浴室冲个凉的功夫。
  他替她关了灯,窗帘拉好,又挂上免打扰的牌子,最后又亲了亲她。
  老k也很奇怪,怎么有人是永远亲不够的?
  想到晚上又可以亲到她,一整天他都很开心。
  李欢欢醒来时一个人,朝黑暗的屋内连喊了两声“喂”,又等了两分钟,确信老K没有藏在某个阴影角落里,才真正相信他已经走了,她明知这种玩笑的惊喜概率百分比不足个位数,却还是允许自己幻想一番。
  毕竟,刚刚跟老k在一起的24小时,已是一件幻想难达的事情。
  她慢慢梳洗,慢慢收拾东西,又特意把床铺整了整,看看表,时间正好,才拖着箱子去退房,身上穿着老k落下的那件袖子上有只老鹰的墨绿色夹克,上面还留有老k的味道,闻起来温暖又安心。
  临上飞机,李欢欢给老k发了条短信,编辑了好几次,最后通通删光,只留下几个字——“喂!我走啦!”
  发完没多久,廊桥出现一个身影,身形跟老k极像,李欢欢的心怦怦直跳,以为他来送她,或是抓她回去,后来发现认错了,对方的头发比老k要长得多。
  但她还是盯着那个身影看了许久。
  “如果我现在后悔,要下飞机,不知道还来不来得及?”李欢欢心想。
  她不是没考虑过老k的提议,就算一个礼拜太长,多呆两天总是行的。
  只是多呆两天而已。
  最后还是放弃了。
  趁她还可以潇洒离去的时候。
  她爱上了他,人生23年,真见鬼,她第一次爱上了一个男人,没错,她笃定那就是爱,那种心动的、想要跟对方绑在一起直至宇宙尽头的感觉,让她兴奋又胆怯。
  不,胆怯多过兴奋。
  他是那么完美,该死的完美,比电视剧里还要完美。
  李欢欢胆战心惊地想,爱情这首歌,她起调有点起高了。
  叁个多小时的飞行时间,李欢欢用来回忆跟老K在一起的每一秒时光,和他说过的每一句话。
  到了北京,我们这帮人乌央乌央地在机场等着,并不知道李欢欢刚刚睡完荧幕上那张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帅脸回来——她光说她要去见梁朝伟来着。李欢欢豪爽地在机场停车场就把箱子里的东西分给了我们,然后拿出小本本记账,谁谁欠了她多少多少。
  我们总是得等到发工资的第一天才有钱。
  我们接她,当然不为这些东西,至少不是主要目的。我们在那儿,因为有次大家在一块儿喝酒,喝大了,不知道谁提议,以后不论谁从哪儿坐飞机回来,我们得一起去接机,一块儿出现在接机室,让回来的人感觉到家乡的温暖。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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