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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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问句,是肯定句。
  她没答,不是心虚,而是不想。喜欢谁,是她的自由,谁也干预不了。
  见她沉默,艾伦知道自己说到点子上了,于是又道,“昨晚我看见你从他房间里走出来。”
  “你跟踪我?”她的脸上终于有一丝表情,尽管那是怒意。
  艾伦不以为然,“因为喜欢你,所以情难自禁。”
  她哼笑了声,冷冷的。“狗屁。我们昨天才认识。”
  “一见钟情只需要一秒。”
  樊希一怔,这句话她说过,对尼尔斯说的。
  她突然站住脚,重新审视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却发现自己像在照镜子。除了外表不同,他就是她的影子,说的话、做的事,出奇的相像。
  樊希思考了一分钟,整整六十秒,没人说话。然后,她摇了摇头,短促而坚决,“我们没可能。”
  他不甘,“为什么?”
  “因为我们是同类。”
  “同类岂不是更好?彼此了解……”
  她挑起眉毛,打断他的话,“太像,我怕会杀了你。”
  艾伦笑,“你不会。”
  她也跟着笑,“我会。”
  “我不会放弃。”
  樊希冷静地看向他,“我有三千万粉丝,不介意再多一个。”
  “……”
  无情的抨击,让他无话可说。
  樊希跑完步,洗完澡换了身衣服,去吃早饭。刚坐下,艾伦又来了。
  拿着餐盘,在她对面坐下。
  “如果我比尼尔斯聪明,你会选择我?”他确实了解她,知道吸引她的是什么。
  她不动声色地切着面包,道,“你不会比他聪明。”
  艾伦不服输,“我一定比他聪明。”
  “事实不需要靠嘴巴说,只需要用行动证实。”
  艾伦听了,将盘子向外一推,气呼呼地站了起来,“我会证明给你看。”
  樊希却连眼睛也没眨一下,继续喝她的咖啡。
  他前脚刚走,后脚马克和尼尔斯就来了,嘲讽道,“fancy,恭喜你又多了一个忠实粉丝。”
  她抬眼瞥过尼尔斯,淡淡地道,“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鬼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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