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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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国栋赶紧拦住她想要带上厨房里面,之前做的酱肘子的行为:“媳妇,不需要带太多的东西,咱们睡在仙器里面,水都是现成的,至于吃的,我打猎,你尝尝我的手艺。”所以其实咱们可以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的。
  青烟也发现自己好像有点过分了,以前跟着襄嫔出行的时候,一个小小的包裹,就已经囊括全部了,现在怎么就这么矫情了呢?
  她将其归结为现在不是一个人了,已经化身为有人疼有人宠的,自然从性子上面,就会更加愿意娇宠一点自己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要进山了,青烟也别的兴奋,躺在炕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搞得宋国栋都跟着没办法入睡。
  ”怎么还不睡?“明早上可是天亮就要走的,要不然,等人全都出来了,可就不好走了。
  青烟有些不好意思的翻过身来,在黑夜当中显得闪亮的眼睛,直直的盯着他:“这还是我第一次进山呢?”她说的也是实话,以前就算有机会,也是陪着去打猎,像她们这样的,都是陪在主子身边,哪有自己的时间,至于修真界的时候,就更别提了,所谓的野兽,不是灵兽就是凶兽,没有修为,呵呵!
  宋国栋有些无奈,村里的姑娘们,虽然没进过深山,但是在山脚下挖野菜还是有的,也就他媳妇这样的,干这么大咧咧的说没进过山了,要是她们这样的都敢进去,哪还有他们这些老爷们什么事情了。
  ☆、第57章 来拿啊
  宋国栋早上起来,直接把还赖在床上的女人装到仙器里面带走,要说仙器,就是任性,两个人实验了很多回,就觉得这家伙实在是高大上的很。
  要是两个人同时进入里面,出来的地方就是进去的地方,要是两个人分开,那么两个人进去,出来的时候,还是各自进去的不同地方,但是要是一个人离开的时候,把另一个人放到空间里面,那么再次出现的时候,两个人就在同一个地方。
  自从得到这个居家旅行必备之利器之后,两个人断断续续的往里面补充了一些东西,虽然建房子还有一点点的距离,但是目前也可以进行简单的休息了。
  虽然只是一张简单的床,可是上面铺的厚厚的,周围还有简单的遮挡,用竹林里面粗粗的竹子围在一起,人睡在里面,有一种清凉的感觉,最主要的是仙器当中的天气,是随着两个人的调节而变化的,一般情况下,风都少见,让她一个人在里面睡觉,他也很放心。
  冬天的清晨,即使是一丝风都没有,走在外面,也有一种刺骨的寒冷,脸上有一种冻得麻木的感觉,他不仅有点庆幸,没有让她出来了,不自觉的搓了搓手指,好像还残留着那种嫩滑的感觉。
  从他们住的位置,一直到山上,很近的距离,要是天气好的话,会有很多人过来,但是冬天的时候,人们都喜欢在家里猫冬,即使是中午的时候,路上也很少碰到人。
  到了山上,放开神识,二十米之内,连只兔子都没有,也就不需要避讳什么了,直接将灵气运转到腿上,立刻轻松了起来,这个时候,要是有人看到,不过是一个影子罢了,转眼间,就消失在积雪的山林当中。
  他的目标是早就勘察好的深山老林,即使是村子里面组织人员过来驱赶冬天没有吃食下山的野兽,也不过是绕着内围的边缘走上一圈罢了,根本就不会往里面走,毕竟,深不可测的深林,可比可以预知的野兽,要危险的多了。
  而他们这次的目标,还是他小时候曾经看到过的一个地方,一个远古墓葬群,他小的时候曾经听人说过,他们村子所属的县城,曾经是一个王族的属地,那个墓葬群在他的记忆当中保存的很完好,第一次过去,那还是他小时候,将近二十年,未必没有人惦记上。
  索性,那个地方真的很偏僻,所以一直没有被人发现,有的时候,还真是事情有坏的一面,自然就有好的一面,因为大壮叔的存在,倒是很好的保存了他们了村里不知名墓葬群的完整性。
  之前跟村里人来的时候,他趁着大家伙休息的时候,跑出来看过,所以路线一直记得清清楚楚,现在也不至于在一片白茫茫当中迷路。
  但饶是如此,这段路也不是一段短距离的行程,青烟睁开眼睛的时候,外面的已经稍微有了一些温度,最起码不像是早上的时候,那样伸手都觉得是一件困难的事情了。
  她先把自己穿的厚厚的,像只企鹅一样,慢悠悠的从仙器里面出来,正好宋国栋已经生好了火在烤肉了,野味就是他随手打到的一只野鸡,在雪地里面,这东西笨的要死,根本就不费什么力气,很多时候,在这种天气的山里,守株待兔也不是什么故事。
  鸡肚子里面装上他们秋天晾晒的一些干物,像是蘑菇,土豆之类的,油脂浸透到里面,又变的蓬松起来,吃到嘴里,别提有多好吃了。
  以前在家里的时候,宋国栋用大灶给她做过,可是那个味道和现在比起来,好像一下子就是赝品和真品的比照了,纯天然的东西,味道就是好。
  她在他准备好的小木墩上面落座,眼巴巴的盯着火上的野鸡,有一搭没一搭的问道:“你要带我去哪啊,是去打猎吗?”可是他们家的野味已经有不少了,之前他没事的时候也会到山上去溜达一圈,野鸡兔子什么的,每次都会拎回来一两只,再加上之前的野猪,一时半会的根本就吃不完,所以她觉得根本就没必要出来特意出来打猎,可是这人这么痛快的带她出来,难倒就只是在山里面走一圈就算了。
  作为死乞白赖的非要出来的一员,觉得要是真的那样的话,还不如趁着他不在,自己上山走一圈呢。
  “带你去个有意思的地方。”不吓到就行,宋国栋似乎没有考虑过自己的安全问题,被惹急了的女人,在某些时候是很可怕的。
  青烟点点头,没有再追问,反正这个人也不会把自己卖了,那就随意吧,现在的重中之重还是关注在火上面的野鸡,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啊。
  鸡烤好了,他先在鸡脯肉的位置,用刀子割下了一片,递给她。
  青烟接过来,吃的美滋滋的,不说别的,一整只鸡里面,她就觉得鸡胸脯的最好吃了,但是大部分人都不爱吃这个位置,别人觉得她是不会享受,她到觉得别人都在浪费,肉最多的地方都不喜欢,骨头多的倒是很受欢迎。
  一只鸡,两个人吃的饱饱的,大部分都是宋国栋吃了,她主要是吃了鸡肚子里面的菜,香喷喷的,即使在充满寒气的山上,也觉得幸福百倍。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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