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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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本姓方,熟知她家事的人都喊她方予,比如林初戈,比如堂姐方苓。别人都说她周方予是混世魔王,却不知道她极其惧怕林初戈,说不出缘由。
  望着年长自己两岁的女人,周方予艰难地吐出几个字:“……莫总专访的事。”
  林初戈笑微微:“岱城好男人千千万,为什么你的眼睛只看着他一个人?”
  “这话要换我问你吧。”周方予记恨着前一晚的事,撇撇嘴道,“莫行尧有什么好的。”
  林初戈但笑不语。
  她眼睛生得黑长明亮,仿佛盛着两汪春水,滴溜溜地转,鼻子纤瘦高挺,薄唇上点了一抹淡红,轮廓秀气,五官拼凑在一起却别有一种韵致,渗入骨的娇媚。
  周方予不由自主地向前走几步,握着她的右手抱怨道:“初戈姐,你不知道,城里相貌稍微端正点的基本采访完了,剩下的都是些歪瓜裂枣,肥得流油的老男人谁要看?”
  林初戈说:“他不答应,你找我也没用。”
  “莫行尧同不同意,不都是你一句话的事。”
  “方予,你太看得起我了。”
  周方予只当她不愿出面帮自己,似真似假威胁道:“你不帮我,我就去勾引莫行尧。”
  “你去啊。”林初戈毫不在意,“若成功上垒,记得向我传授经验。”
  周方予哽了半晌,难以置信地问:“你不介意?”
  林初戈轻嗤:“我都勾引不了他,更别说你。”
  轻蔑的语气令周大小姐的自尊心略受损,但听见关键词,马上把自尊和正事抛之脑后,猥琐地挤挤眉:“怎么个勾引法?一-丝-不-挂地在他面前晃来晃去?装醉钻进他被窝里?还是穿情趣内衣——”
  “无可奉告。”林初戈重重甩开她的手,朗声提议道,“周远宁长得也不丑,还有易时少东家这一层身份,你可以去做你哥的专访。”
  周方予张了张嘴,话还没吐出,又听她说:“即使你哥不愿意出卖色相,也可以找其他人。杂志改版也好,压缩纸张成本也好,寻找财大气粗的广告商也好,都是你们杂志社的事。万事都要你这个主编亲力亲为,底下的人都是吃干饭的?”
  语毕,林初戈强行将周主编“请”出办公室。
  两周后,最新一期的《花间集》发售,专访对象是一位大学老师。
  林初戈将杂志扔到办公桌上,拿起手机给周主编发送一则短信:“你看,没有莫行尧这本杂志也一样办得下去。”
  就像十年来,她没有莫行尧也活得好好的。
  爱情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并非人生的头等大事。她无法理解为了爱而奋不顾身的女人,甚至阴暗地想,宋姨并不是因为爱章总才低声下气软成一摊泥,宁愿与别的女人共享一个男人也不离开他,而是无法放弃富足的生活。
  这半个月里,她都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中,从早到晚与工作为伴,日日如此。
  她没再招惹过他,上下班遇见,都是客客气气打招呼,不越雷池一步。就同他对待她一样,礼貌疏离。
  期间定中寄来一封邀请函,邀请她这个“知名校友”前去参加母校百年庆典。如果陈之兆并未时不时打来一通骚扰电话,林初戈必会在心里感叹一句天下太平。
  窗外风雨飘摇,夜色浓稠如墨,晚风裹挟着热浪自百叶窗飘进来,温柔地拂过她的脸颊,雨声淅沥淅沥,一声低似一声,大雨终于停下,漆黑幽暗的天幕又轰隆隆打起雷。
  时间将近十点,整栋大厦只有她一人,她并不怕雷电,放下手中的钢笔,支起左手撑着脑袋静静听了片刻,手机突然不应景地震动一下。
  一则新短信。
  ——“初戈,我在你公司楼下。陈之兆。”
  仿佛有块磐石沉沉地压在心头,胸口闷得紧,林初戈牢牢盯住那三个字,恨不得盯出一个窟窿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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