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1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金小田气得直跺脚,只好发了条短信给邓思敏,请她转告。
  吴明前脚踏出电梯,自家的大门开了,邓思敏等在门边,“我听见电梯声停在我们这一层。”她年轻的脸上带着真切的笑意,背后是家里过道灯的亮光。吴明下意识地用手抹了把脸,总觉得自己满身的酒气跟整个场景不符。说他生得好的人不是一个两个,然而在邓思敏面前,他自认有股浊气,甚至还有些戾气。
  自从邓思敏搬进来后,她因为没缴房租,拿钱给这个家添了不少小东西,门口的木头小凳,茶几上的鲜花和花瓶,鞋柜上一缸鱼,……给冷冰冰的地方多了几分生气。
  此刻吴明换鞋,邓思敏在厨房里拿点心,“我跟着食谱做的,山药泥,不知道对不对你的胃口?要是不好吃也别勉强。我怕你不喜欢吃太甜,只加了一点糖,是冰糖,可以润肺。不加糖不行,山药太淡了,吃进口没什么味道。”她转来转去,拿勺子,拿纸巾,扎在脑后的马尾辫也跟着晃来晃去。
  吴明没有食欲,但不知怎么还是接过来吃了。
  并不是太好吃,邓思敏的心意大过厨艺。吴明吃了两口,很想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最好能让她分去一半山药泥。他问,“你吃了吗?”
  守在旁边,紧张地看着他品尝的过程的邓思敏,先摇头又点头,“我吃了。”这可是她第三道产品,前两道太不成功,她不舍得浪费材料,东西都进了她的肚。几个小时过去了,胃里还鼓鼓的。
  邓思敏心虚地问,“是不是不好吃?”前面两次更不好吃,她吃完后对人间美食的兴趣少了一大半,“我在店里吃的挺好的,不知怎么自己做不出那个味道。”
  吴明有点明白了,“店里的加过猪油,你加了吗?”
  “没有。”邓思敏恍然大悟,“难怪我吃着总觉得少了点东西,还是你有经验。”
  吴明噎了下,好吧,现在的姑娘们。他把注意力从粗糙的食物上移开,电脑开着,“在上网?”
  邓思敏点点头,过去点开一条论坛新闻,“刚看到这个,你说警察怎么能这么做呢?”吴明凑上去看了下,路人捡到钱包交给了警察。得到通知去派出所认领失物的钱包主人指出,钱包里本有五千元,现在只剩三千元,一定是捡钱包的吞掉了两千。路人反驳,如果他有心吞掉钱,干吗还把钱包缴给警察。
  双方在派出所大吵三个小时,最后警察判路人和钱包主人各承担一半损失。因此,路人做了好人后,还被罚出一千元。
  留言的人不少,除了替路人打抱不平的,居然还有不少认定路人肯定吞了两千元,否则他干吗愿意出这个一千。
  “很久以前,我十岁的时候,跟我妈住在一个死胡同里。我家是最后一家,旁边是乱草丛。经常有贼偷了钱包,拿走钱,把空钱包扔在草丛里。我看到里面有证件,想通知人来拿,被我妈说了一顿。”邓思敏想到往事,“她叫我别惹是生非。我不听她的,捡了钱包扔在派出所门口,还被她打了。”
  一个年轻女人带着孩子,肯定得处处小心,吴明和邓思敏同时沉默下来。邓思敏低头,自从母亲去世后,她难过了一阵子,但怎么样呢,活着的得好好活下去。又有一阵子她绝口不提母亲,一点都不想提,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想说。但时间是强大的粘合剂,她开始想起母亲在世的一些事,有的高兴,有的不那么好,但也挺有意思的。
  吴明安静地说,“估计他们在派出所吵个不停,警察拿他们没办法,学过去的县官老爷,有理无理各打三十大板。”
  邓思敏好奇地问,“那能不能请律师来解决呢?”
  “就算能解决,花的钱没准比现在还大。”吴明无情地打破她对主持公道的人的向往,“要是来问我,我也会建议他认了算了。不过他可以去找金律师,金律师可能会免费帮忙,反正她生来追求正义。”
  邓思敏听出他对金小田的嘲笑,替金小田辩护道,“金律师一直遵守事务所规定。上次我的案子,她带我先去缴费才开始的。”
  吴明放下碗,笑着摇头,“你误会我了,我其实挺欣赏她的,像她这样的人不多了。她一个,黎正一个,都是好人,生性光明。如果社会多几个他们这样的人,就会少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捡到钱包缴公的人要赔钱,扶起老人的孩子要赔钱,要我说,该罚,重重罚几个就好了。”
  邓思敏也笑了,“吴律师你开玩笑,平常你不总说要用法律公正、公平地看待社会现象,不能感情用事。”
  “我喝醉了。”吴明清楚地说,让邓思敏忍不住盯着他又看了几眼,他表情严肃,不像喝醉啊?就是数秒间,吴明站起来笔直走向他的卧室倒在床上。邓思敏跟进去,他已经发出均匀的呼吸声,明显地睡着了。
  还真是说睡就睡,到底是多累,才会倒头就睡。邓思敏一边叹气,从吴明身下抽出被子,替他盖在身上,一边看着他的动静。吴明虽然是男性,但脸上的皮肤特别细腻,看上去就已经是弹性很好的样子。他的眼下有一点青影,估计长期欠觉的缘故,但长而弯曲的睫毛垂下来,跟蝴蝶的翅膀似的,微微的还有些颤动。
  邓思敏弄好这些,替他拉上门。关电脑前,她刷下屏,有个新帖子浮在论坛上方。她忍不住打开,打算看一眼就关机去睡觉。
  这个新发的帖子标题很长,“为何宝马女频出脑残,又有商业街打人事件”。内容是说宝马女在商业街没打转向灯,差点和一电瓶车相撞。电瓶车主不满,指责她不会开车。宝马女把车停在路中央,下车和电瓶车主吵架。又打电话叫了两个壮年男子来,挥棒把电瓶车主打伤。随后宝马女扬长而去。电瓶车主报警,警察来后,和在场人了解完情况,说此事不由他们管,该由交警管,也走了。
  因此事不了了之,有人将其经过发上论坛,引发一片议论。
  不少人认为必须人肉“宝马女”,从人海中找出她来加以制裁,让其承担打人的后果。但没人拍下照片,仅记得部分车牌号。
  光天化日竟有此事,邓思敏简直不敢相信。她一个劲往下翻页,想看后面有没有知道这人的真实真份。谁知翻到二十多页时,她看到一个熟悉的名字,有id言之凿凿地说他认识车主,车主姓金,是最近本地很受瞩目的某种田大户的独生女,一贯霸道,仗着父亲的名头,自己又在某事务所做律师,动不动压人,说不过的时候经常扬言可以找短期帮工打人,警察也不会管她。
  在网络时代,人的信息很容易在不经意间泄露出去。再翻几页,有id把金小田的照片贴了上去,是她参加会议时被拍到的。她低着头,像是在看手机。不是正面照,但熟悉她的人综合上面的资料很容易知道说的就是她。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