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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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也是专业出身,凭什么认定她办不到。
  金小田很不服气,从自家老爹到吴明,还有客户,妇女半边天都多少年了,他们仍然老观念。不管他们的出发点是哪样,反正金小田觉得,得自己喜欢的路才是真的路,不管做事业女性还是家庭妇女,是苦是累自己选的都没什么,但是她不愿意让别人来定自己的路。
  她后槽牙磨来磨去,黎正看着好笑,这是干吗呢。
  “没事。”金小田一头又扎进那堆书,信心得自己找,功夫用得深,早晚能使上。
  黎正的心思没回到书上,他抬起一点儿眼皮,视线越过手中的书,悄悄地落在她身上。她一会儿出神,然后飞快地在本子上记下什么,一会儿又全神贯注,好像要把书上的字一个个吞下去。她有时咬着下唇,在跟谁赌气似的,有时又露出一点笑意,带着洋洋自得。
  “嗳,干吗老看我?”金小田还是发现了黎正的“偷窥”行为。她放下书,和他眼对眼对视了数秒,突然“噗”地笑了出来。黎正摸不着头脑,跟着嘿嘿地笑。她边笑边解释,“你刚才的眼神特别像小黑。”
  黎正窘了,虽然小黑很可爱,可他哪里像了。
  金小田伸手按住他的腮帮,“乌溜溜的,特别可爱。”黎正咕嘟着嘴,含糊不清地说,“我抗议,严重抗议。”被圈养中的“准猪”要求得到比小黑更高的待遇,比如亲吻什么的。
  两个人嘻嘻哈哈闹了一阵,听到有人敲门。金小田还带着笑,“一定是维娜忘带钥匙了。”黎正去开了门,不是丁维娜,是邻居,崔怡的丈夫林浩宇。金小田那时拍了他的偷情照,因为怕生针眼,特意滴了眼药水。
  林浩宇垂头丧气,“我找金律师。”
  黎正不知道他来的用意,存心挡在门口,“有什么事去事务所谈,现在是晚上,金律师需要休息。”结合崔怡怪里怪气的行动,谁知道他俩是不是又闹矛盾了。黎正觉得得保护好小金,如今偏激的人不是一个二个,不能让他有机会借小金泄愤。
  “我只是来咨询个问题,问完就走。”林浩宇还是那付半死不活的语气。
  金小田拍拍黎正的胳膊,示意无妨,“说吧。”
  林浩宇拿出手机放出一段录音,是崔怡的声音,“我要跟你离婚,我不想再跟你在一起。”她语气平静,可见离婚是经过考虑的,不是气头上的话。然后是林浩宇的声音,“你是不是另外有人了?”他连声追问,崔怡却很镇定,“有又怎么样,你不是比我先有,我们好聚好散。孩子归我,房子和银行存款一人一半。”
  林浩宇想问的是,“金律师,这段录音能不能作为证据,证明她有过错?”
  金小田和黎正同时哑然,难怪崔怡行动间怪怪的,说不定她以为金小田是受托来监视她的。面对林浩宇的疑问,金小田无可奉告-虽然崔怡还欠她律师费,但算了,那次行动让她看到了黎正的宝贵,他是可以帮她挡风遮雨的人。
  “你可以向其他律师咨询,我已经不接离婚案。”即使林浩宇说可以付双倍的律师费,但金小田仍是拒绝了这桩生意。钱是必要的,但不是万能,身为女性她选择站在崔怡这边,身为律师,崔怡曾是她的当事人,她要保障她的利益,哪怕只是小事,金小田也不会吐露任何一点。
  没想到最终结果是这样,是崔怡不甘心被背叛,非要找补回来,还是其中有误会?金小田懒得去问。
  “这样的事情,事务所见得多了,不算稀奇。”金小田安慰震惊的黎正,顺便吓吓他,“不要和律师谈婚论嫁,小心她给你预先备好一本家规,违反哪一条就得受罚。”
  黎正很老实地说,“知道了,我会遵守的。”
  金小田乐了,又有点羞涩。她知道他是真心话,但不知道自己在接受时该如何反应,只好顾左右而言他,“怎么维娜一去不复返?”
  是啊,好像去了很久了,黎正走到窗边往下看,似乎……能看到两个人在楼下漫步,“小金你来看,是不是他们?”金小田站在他旁边,“是他们。”不但是他们,而且李周拎下去的垃圾没扔掉,仍然被他拎在手里……
  看起来挺精明的人,怎么回事,中了什么邪有家不回,在楼下兜圈子。金小田纳闷,看,居然沿着楼间道路走向楼的另一边。她和黎正转移到另一边窗口,果然,两人晃晃悠悠地转过来了……
  在第一次调解时,金小田做足了准备,领了常玉和肖美云在规定时间到了民事第二厅。为了让委托人深刻意识到年轻的金律师是一名专业人士,金小田穿得很严肃,黑西装淡蓝条纹衬衫,黑西裤黑皮鞋。
  主持这场调解的法官,前面还有一场民事经济案件,有家公司送货后收不回后续货款,把甲方告了,二十多万的货款,甲方说甲方的理,乙方说乙方的理,前前后后已经用了两年多时间,仍在调解中。
  肖美云见状,忍不住担心起来,时间就是金钱,战线扯得太长的话,什么时候才是尽头。她跟金小田嘀咕个不停,常玉上了年纪,倒比肖美云来得稳,“既然来了,我们听金律师的,金律师你一定要帮我们的忙,不然我们只好到媒体曝光了。我听别人说,现在网络舆论也很重要。”
  真是不让人省心的当事人,金小田暗呼一口气,要相信法律好不好,不要动不动想占领舆论高峰逼人表态。
  对方律师自然是拿雇用合同来说话,合同规定谢阿毛要24小时看护蟹塘,并且不得让外人进入蟹塘。谢阿毛违反了合同,他和孙子的死亡是意外,常玉的伤也是其不当心造成的。蟹塘承包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金小田拿出早已取好的证据,“这是路口摄像头拍下的监控,可以证明承包人多次到蟹塘检查,也曾多次见到我的当事人,常玉女士。但是承包人没有严格按照合同来禁止,从实质意义上承认了常玉女士在蟹塘的出入权,也默认了由她居住在蟹塘,照顾其丈夫谢阿毛的生活起居。”
  金小田看着被告那边的承包人,那是个老实相的中年人,听到她的话后满脸郁闷,想必他早已后悔过无数次,一时心软造成了他个人的损失。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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