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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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当然好奇!但是姥爷已经解释过,姜奶奶曾经是姜家的养女。不管这称谓背后有着怎样复杂地情感纠葛,稍后姜芙总会亮出来。
  所以她只需要定下心来,静静等待对方抛出条件就好。
  “文王百子分封天下,绵延后代就是诸子百家。你们都姓姜,八百年前是一家。”
  姜芙强忍住翻白眼的冲动,王曼可真会瞎扯,避重就轻,这才多久她就已经从白馒头变成芝麻包了。
  王曼要是知道她心中所想,肯定得回一句,这都是拜你所赐。以前她真没这么多心眼,撒娇卖萌足够她吃定所有长辈。
  但是自从遇到姜芙,她简直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与她这种绝顶高手过招三次,她的手腕飞快成长。从这点来说,她似乎该感谢姜芙。
  当然她不是姜芙肚子里的蛔虫,自然不可能知道。现在她正边剥着花生米,边接受来自虞老的夸赞。
  “曼曼文学功底不错,八百年前是一家。”
  “姥爷就知道笑我,其实本来想不起来,今早练大字正好临摹到这一快,也就拿来班门弄斧。”
  虞老本来是开玩笑,但想到王曼在练字上的进步速度,也颇感欣慰。当日他只是临时起意,曼曼学写字,年龄还是稍微大了点。
  大点也没关系,这是他外孙女,还是他很喜欢的小辈,就当爷孙俩多交流亲近。
  但他真没想到曼曼进步那么快,一开始她连毛笔都不会握,一个月后她写得毛笔字,已经跟钢笔字水平差不多。而最近她竟然隐隐生出点个人风格,这可是其他人练个好几年都不一定能有的水准。
  她竟然不到半年就办到,简直天生鬼才。
  虞老不知道王曼背后下了多少功夫,第一个月之所以进展缓慢,是因为她要赶上功课进度。应试教育说白了就是考验解题熟练度,光吃透知识点没用,题目做不熟,考试规定时间内照样全写不完。
  她用了一个月赶上本学期进度,同时也慢慢喜欢上写字。软塌塌的毛笔,竟然能写出比钢笔风骨更盛的字,她特痴迷于这点。
  为此她专门做了两只沙袋,打理完空间中农作物后,她就将沙袋垂在手腕上,一笔笔地临摹。她本来就有天赋,又如此肯努力,再加上还有个经历过许多世,甚至跟过大书法家主人的元宝从旁指点,进步不快都不可能。
  “曼曼毛笔字进步的确快,姜家丫头会不会写字。”
  面对虞老姜芙向来很小心,这位慈祥地老人家,同时是一位极睿智地长者。就如王曼所言,她不敢班门弄斧。
  “小时候学过几笔,写得不怎么好。”
  “看来你得在市里住几天,等会散场直接去我那。你跟曼曼差不多大,有同辈激励,也好鞭策她多加努力。”
  “姥爷,我很努力啦,每天吊着小沙袋练。你看我胳膊,都肿了一大圈。”
  虞老摸下她伸出来的小细胳膊:“都肿了还这么瘦,是不是没好好吃饭?”
  “你问我爸,我每天比他吃得都多。”
  王继周也为这事犯愁,闺女真吃不少,但就是不长胖。不过她说得也对,做个瘦子总比做个胖子要好,最起码瘦子赏心悦目。
  虞老发话姜芙不敢推拒,随着酒宴顺利结束,几人搭车前往王曼家。同时跟上来的,还有本该会邹县新房的徐老和姜奶奶。
  本来不大的房子这会被塞得满满当当,众人落座,王曼穿梭其中给每个人倒茶,观察着姜奶奶惊惧中夹杂着不甘的脸色。
  最终她还是转化为平静,率先开口:“姜芙,你爷爷又想要什么?”
  一句话不仅道出了她与姜家的疏离,还隐隐透露这些年姜家的百般骚扰。王曼突然想起来杨柳青四合院中孤身一人的姜奶奶,她为何舍弃帝都繁华,远离天伦之乐,远遁京郊?
  事情隐隐有了答案,但她依旧深信,那个第一次见面就送她木雕镯子,热情招待她和阿奇拓印年画,那个等了徐爷爷半个世纪的老奶奶,不会是恶人。
  “家里开的建筑工程公司出了点问题,爷爷想跟曼曼合作。”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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